外交部驻港公署:“BNO牌”是英国之耻,何来“骄傲”? ******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外交部驻港公署微信公众号消息,针对英国内政部打着所谓BNO签证新政策两周年旗号大放厥词,妄谈所谓“对港责任”,赤裸裸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表示强烈谴责。
发言人指出,英方不顾中方坚决反对和严正反制,公然违反中英双方有关约定,以香港国安法为借口反复操弄BNO问题,明目张胆为反中乱港分子提供“保护伞”,充分暴露其唯恐香港不乱的虚伪面目和“以港遏华”的险恶用心。事实早已证明,英方打“BNO牌”就是企图将更多港人作为其自身炒作政治议题、攫取经济私利、转嫁国内矛盾的“筹码”。不少媒体报道,一些港人移居英国后生计窘迫、备受歧视,甚至不堪压力自寻短见,英方所谓的“享受生活”不过是巧言令色的虚伪包装。英方的假仁假义早已世人皆知,所谓BNO政策注定只是又一场难以为继的伪善表演。
发言人强调,在中央全力支持和特区各界共同努力下,香港正处于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关键期。当前特区政府正团结各界振兴经济、改善民生,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开启良政善治新篇章,广大市民和外国人士对“一国两制”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在新时代新征程上,香港必将大有可为、风光无限,任何外部势力唱衰抹黑都是徒劳。英方拙劣的政治操弄蒙蔽不了爱国爱港的香港市民,破坏不了香港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阻挡不了“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历史大势。
发言人重申,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我们敦促英方认清大势、尊重现实,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立即停止借BNO问题为反中乱港分子包庇开脱,立即放弃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的一切殖民梦呓。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原局长冯鹤年被开除党籍******url:https://m.gmw.cn/2023-01/06/content_1303246417.htm,id:1303246417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与山东省潍坊市纪委监委对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冯鹤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鹤年完全丧失理想信念,在职时积极谋划“出路”,离职后持续利用原职务身份价值大肆敛财,是政商“旋转门”腐败的典型。毫无政治意识,私自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长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金、高档礼品和大量茅台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买卖股票、投资股权获取巨额收益,违反离职回避规定从事证券业务,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财物;违反工作纪律,私自留存涉密资料。毫无纪法底线,利用原职务身份影响干扰发行审核工作,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以借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贿赂,大小通吃、来者不拒、贪婪无度,数额特别巨大。 冯鹤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变本加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冯鹤年开除党籍处分,抄告其所在党组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东省潍坊市纪委监委研究,将冯鹤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冯鹤年简历 冯鹤年,男,汉族,1962年3月生,江苏宝应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调入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7年7月至2006年8月,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副处长、处长、副主任; 2006年8月至2012年7月,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副主任、主任; 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9月至2022年6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其间2016年12月起任董事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