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万柏林区14个街道选送的15支锣鼓代表队1500余人同台竞技、切磋交流。 李庭耀 摄
万柏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小军致辞时表示,回顾2022年,该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区经济基础稳固夯实、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呈现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和谐幸福的良好局面。
展望2023年,万柏林区也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科学谋划全年目标任务,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
太原锣鼓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渊源可追溯到先秦时期,最早形成大约在南宋宁宗年间,以铙、钹的特有声响取胜,风格强健有力、层次分明,动作劲烈舒展、粗犷阳刚,节奏激越鲜明,表演场面蔚为壮观。
太原锣鼓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渊源可追溯到先秦时期,最早形成大约在南宋宁宗年间。 李庭耀 摄“我们组织了100人的锣鼓代表队参赛,包括辖区居民、鼓乐爱好者,不少人平时就会在广场、街心花园组织训练。”万柏林区千峰街道宣传科工作人员杨宇星介绍。
万柏林区和平街道窊流社区龙腾奋进锣鼓队100人参加此次比赛。领队闫永胜今年51岁,打锣鼓已有31年,他告诉记者,每年正月初六到正月十五,都有100名左右社区居民聚在一起打锣鼓,“大家一起庆祝过去一年的收获,憧憬来年,我们热爱打锣鼓,希望传承传统文化”。
万柏林区实验中学初一学生李泽邦也参加了此次比赛,他从去年开始练习锣鼓,“能够参赛我很自豪,以后也想继续练习锣鼓”。该校老师祁艳告诉记者,万柏林区实验中学已把非遗锣鼓文化纳入到校本课程中,学生们可以在指挥的统一引领下,演奏太原锣鼓中的“快流水”“慢流水”等曲牌,部分学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可以演奏《秦王点兵》等经典锣鼓合奏。
此外,万柏林区还组织各单位参与花灯展活动,各式花灯营造出喜庆节日氛围,民众在领略传统民俗魅力的同时,也让该区人气热起来、消费旺起来、经济活起来、城市靓起来。(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