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夫妻列车长对讲机里的“声短情长”******
(新春走基层)夫妻列车长对讲机里的“声短情长”
中新网上海1月12日电 (殷立勤 姚佳)“洪媛,杭州东站旅客下车比较多,你提前组织好乘降。”“收到,这边旅客上下完,我和你说。”1月10日,春运第4天,客流比平时高了近三成。重联后的G1333次列车的前联列车长彭昊用对讲机提前对后联列车长洪媛嘱咐道。
当天是这对小夫妻当上列车长后,首次在同一趟重联列车搭档担当“双车长”值乘任务。丈夫彭昊出生于1992年,妻子洪媛比他小三岁,都是“90后”,都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客运段的列车长。刚入职时两人在一个乘务班组,从相识相知、互生情愫,2022年组建了甜蜜的小家。
彭昊在列车内进行安全设备检查。 姚佳 摄“业务好、进取心强”是同事对这对小夫妻的评价。“工作之余,我们会一起背客规、画线路图,互相纠错会进步的更快。”在两人的共同努力下,他们不仅同时当上了列车长,丈夫彭昊更是在单位业务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担任列车长后,两人分别被安排到了不同的列车。彭昊负责值乘上海虹桥至昆明南的高铁,洪媛则负责值乘上海虹桥至重庆西的高铁。“你下班、我上班”,因为是轮班制,夫妻俩掐指算了算,结婚两年来,见面时间还不足一百天。今年春运,因客流大幅增长,夫妻俩被临时安排在了这趟由两组高铁相连组合成的“重联”列车上。
彭昊与妻子洪媛合影。 姚佳 摄“3号车厢有轮椅旅客,注意做好交接和服务工作。”“今日客流比较大,尤其是儿童票很多,大家一定要加强安全提醒工作。”出乘前的准备会上,难得的“团聚时刻”,两人来不及互诉衷肠,而是一遍遍地过着重点工作、一遍遍地提醒注意事项。“因为高铁我们走到了一起,所以我们对铁路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我们要用心守护好旅客的回家路。”洪媛说道。
11个小时,单程2123公里,因为重联列车前后车组不相通,一路上两人也只能通过对讲机进行交流。“明明在一趟列车上,但我们好像又相隔千里。”夫妻俩笑称。
晚上二十三时点零九分,列车到达终点站重庆西站。“辛苦了,彭车长!”“辛苦了,洪车长!”作业完毕后,夫妻俩笑着给了彼此一个大大的拥抱。对于重庆这座城市,他们并不陌生。2020年的秋天,他们曾一起来重庆游玩、品尝美食,今天再次携手走在重庆的街头上,顿时感慨万千:“今年是我们共同坚守春运的第六年,今天我们不仅是相濡以沫的夫妻,更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